北京7月14日訊 近日,注意到,三秦都市報-秦聞、長江商報在7月12日差別了關于同程旅行的兩起涉及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據三秦都市報-秦聞7月12日顯示,6月30日,丁先生在同程藝龍上預訂了三亞旅店一套套房,在線支付28143元,入住時間為7月19日至22日,同程藝龍對訂單信息予以了確定。7月1日,丁先生致電旅店卻被示知查不到訂單,于是丁先生聯系同程藝龍客服,得到答復是由于是長包房,過幾天才能查到訂單,但保證有房。7月4日,客服表示最晚7月6日12時可查到訂單。然而7月6日仍未查到訂單,客服稱聯系不到供給商了。7月9日,同程藝龍客服針對丁先生確定訂單之后無房的場合提出了兩套處理方案。丁先生以為,同程藝龍不能回避違約責任,應該依照原訂單規劃其正常入住,或者依照相關法律律例予以賠付。撥通同程藝龍客服電話,客服人員稱,該訂單已經報備專員進行聯系處理中,客服表示在兩個小時之內回復,然而截至發稿,始終未得到回復。
據長江商報7月12日顯示,依據一位名叫安振杰的消費者投訴,他在同城旅行平臺預訂航班時購錯票,隨后馬上聯系同程APP平臺客服要求取消該筆訂單,但因人工客服拖延時間、推諉扯皮,導致飛機票出票勝利,只能做退票處理。他以為客服聯盟航空公司合伙騙取退票費用,屬于欺詐行為,并要求退一賠三。針對此事,同程旅行公眾事務擔當人白石在接納采訪時表示,平臺處理訂單需要一定時間,退改費用也全部由航司收取。考慮到用戶的出行體驗,客服已對該訂單給予全額退款。但針對消費者提出的在全額退款根基上額外進行三倍補償的要求,截至發稿,同程旅行并未批准,兩方臨時未達成一致意見。
同程旅行官網顯示,同程藝龍由同程集團旗下同程網絡與藝龍旅行網于2024年3月合并而成。2024年11月26日,同程藝龍勝利在香港聯交所主板掛牌上市。同程藝龍致力于打造在線旅行一站式平臺,業務包含交通票務預訂、在線住宿預訂、景點門票預訂,及多個出行場景的增值服務,用戶規模過份2億,是中國兩大出行平臺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衛法》第二十條:【提供真實、全面信息的義娛樂城生日禮金返利務】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功能、用途、有效限期等信息,應認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經營者對消費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和採用想法等疑問提出的查問,應視娛樂城註冊送體驗金作出真實、明確的答復。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明碼標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衛法》第四十條:【消費者求償對象】消費者在買入、採用商品時,其正當權益遭受妨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補償。銷售者補償后,屬娛樂城體驗金如何領取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財產妨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補償,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補償。屬于生產者責任的,銷售者補償后,有權向生產者追償。屬于銷售者責任的,生產者補償后,有權向銷售者追償。
消費者在接納服務時,其正當權益遭受妨害的,可以向服務者要求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衛法》第四十四條:【網絡買賣平臺提供者的責任】消費者通過網絡買賣平臺買入商品或者接納服務,其正當權益遭受妨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補償。網絡買賣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買賣平臺提供者要求補償;網絡買賣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允諾的,應當推行允諾。網絡買賣平臺提供者補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網絡買賣平臺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正當權益,未采取必須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蒙受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衛法》第四十八條:【經營者蒙受民事責任的情境】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下列情境之一的,除本法另外制定外,應當按照其他有關法律、律例的制定,蒙受民事責任:
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運彩娛樂城推薦陷的;
不具備商品應當具備的採用功能而出售時未作說明的;
賭場娛樂城賭注技巧 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裝上注明采用的商品尺度的;
不符合商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生產國家明令剔除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銷售的商品數目不足的;
服務的內容和費用違背約定的;
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改、退貨、補足商品數目、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補償損失的要求,居心拖延或者無理謝絕的;
法律、律例制定的其他妨害消費者權益的情境。
經營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妨害的,應當蒙受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衛法》第五十二條:【財產妨害的民事責任】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妨害的,應當按照法律制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蒙受修理、重作、更改、退貨、補足商品數目、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補償損失等民事責任。